秦皇岛温州商会办公室工作管理办法


为规范商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,提高办事效率,特制定本办法:

一、 商会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,开展各项工作;

二、 如秘书长临时有事不在,可由 代替工作;

三、 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要及时向秘书长请示汇报,由秘书长决定处理,办公室按秘书长决定的内容具体办理;办公室发文件、简报、宣传材料等,均由秘书长审批后,方可执行;

四、 理事以上人员安排办公室工作,需直接和秘书长沟通,由秘书长通知办公室,办公室日常事务应及时向秘书长汇报;

五、 秘书长负责与会长们的沟通、协调工作;

六、 办公室办公所需的任何费用支出,均须秘书长同意后,方可办理,具体细则按《财务管理办法》执行;

七、 此办法由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