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皇岛温州商会第五届会费缴纳办法


为保障秦皇岛温州商会正常开展工作,更好地为会员及会员单位提供服务,根据商会章程和我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是组织活动经费来源和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,本会会员都应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
二、会费用于本商会会务活动和为会员服务,会费坚持来源于会员、用于会员、服务于会员的精简节约的原则。

三、会费标准

会长每年10万元;执行会长、监事长、副会长每人每年1万元理事每人每年2000元会员每人每年 300 元。

执行会长、监事长、秘书长每年赞助会费5000元。会费缴纳以上标准为基数,会员自愿资助不受会费标准的限制。

四、会费使用范围

1、开展会员活动和为会员服务活动的经费;

2、开展经济交流活动的经费;

3、日常办公费用及工作人员费用。

五、会费使用严格按照秦皇岛温州商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。